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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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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 八大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发布时间:2015-10-17 点击量:

中国环境报记者邢飞龙报道 8月3日,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会同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向呼和浩特市政府反馈了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综合督察情况。

  督察认为,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以奶业为主导的特色产业,积极推进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实施“气化呼和浩特”工程,加强工业企业提标改造,积极治理机动车污染,启动大青山南坡生态治理工程,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已对60多家企业采取了查封扣押、按日计罚、挂牌督办等处罚措施,发挥了震慑效果。

  督察指出,从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更高要求来看,从全市环境质量水平和人民群众环境期待来看,呼和浩特市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产业结构性污染较为突出。呼和浩特市绿色产业迅速成长与重化产业加速发展并存,主导产业不断壮大与散小企业量大面广并存,给环保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全市散、小企业分布广泛,数量较多,设施简陋,管理粗放,资源浪费和污染排放情况较为突出。根据有关规划,到2017年,全市火电装机拟增加到1300万千瓦,多晶硅和单晶硅产能分别达到两万吨和5万吨,氧化铝产能达到200万吨,电解铝产能100万吨,并扩张炼油、煤化工等产业规模,这将给全市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二是部门环保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市直有关部门多数尚未制订细化的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部门分工协作机制落实不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推进不够;煤炭及油品质量管控职责不清;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尚未实现环保违法案件移交移送;油气回收治理和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启动滞后;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管控薄弱。扬尘污染治理总体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全市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渣土清运、物料运输、混凝土搅拌,以及多数企业物料堆场基本不能满足抑尘要求,扬尘污染严重。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全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虽然加大了建设力度,目前每天仍约有10万吨污水直排环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缓慢,约80%的处理能力仍执行二级排放标准。部分污染处理设施运行低效,班定营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两万吨/日,目前进水仅600吨/日;金桥污水处理厂负荷仅60%左右;武川县可镇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正常运行;清水河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长期不正常。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各旗、县垃圾填埋场基本没有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落后,市经济开发区的如意园区、金川园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台阁牧园区、武川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工业园区尚未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多数园区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金山园区虽有集中供热,但仍建有30多台企业自备锅炉。

  四是水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2014年,小黑河上游庆丰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污染物年均监测浓度分别为0.69mg/L、0.38mg/L、1.35mg/L和0.07mg/L,但流经城区后的章盖营断面,4项指标年均值分别上升3倍、26倍、3倍和11倍,水质变为劣Ⅴ类;大黑河上游民生渠断面监测数据显示为地表水Ⅲ类水质,流经城区后的浑津桥断面则变为劣Ⅴ类。小黑河、大黑河城区河段多为黑臭水体。全市现有中水处理能力15.2万吨/日,但中水实际使用仅3.5万吨/日。

  五是部分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土左旗煤炭物流园区规划面积近十平方公里,园内煤炭经营企业多数无环保手续、无抑尘措施,环保部门多次查处均无果而终,园区及其周边区域污染严重;托县工业园区除工业企业排放外,大量货车进出造成园区周边多条道路扬尘明显,加之一些小餐馆、小饭店污水横流,垃圾乱放,周边环境恶劣;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环境破坏较重,关停废弃多年的采石场依然裸露,生态破坏没有得到及时修复。

  六是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呼和浩特市石化、化工、制药等行业较为发达;金川园区的阜丰生物制药和齐鲁制药长期散发异味,群众反应强烈;金宇宝灵生物药品公司生产生物疫苗,未按计划实现搬迁,厂区周边居民密集。同时,全市仍存在多处晾晒池排放,垃圾渗滤液处理不到位,大量污水通过大黑河排入黄河,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七是部分企业违法违规排污。天野化工、神舟硅业、武川县冀东水泥、清水河县远方陶瓷厂等存在超标排放问题;超牌建材公司、三鑫高岭土厂、清水河县窑沟乡众鑫高岭土公司等,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粉尘污染严重。内蒙古犇腾牧业、蒙羊牧业以及特牧尔养殖有限公司的龙凤养殖、恩河养殖、九州大地等企业,没有建设规范的污水收集池,粪便堆放场缺乏防渗、防雨措施。城四区供热和生产锅炉多数只配套建设简单湿式除尘设施,难以稳定达标排放。

  八是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4年,呼和浩特市主城区PM10 、PM2.5和二氧化氮分别超过国家标准0.73倍、0.15倍和0.1倍,特别是冬季污染情况更重。2014年,除黄河各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外,流经市域的大黑河、小黑河、浑河监测断面年均污染指数均高于上年;境内哈素海、红领巾水库、五一水库的监测数据均没有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要求,呼和浩特市应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中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措施,深化治理,狠抓监管,严肃问责,切实推进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关整改方案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并抄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呼和浩特市代市长李杰翔在反馈会议上表示,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反映出了呼和浩特市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环保要求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到位、不彻底的地方。督查组提出的指导要求完全符合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家对环保工作的新思路、新论断,也完全符合呼和浩特市的发展实际。呼和浩特市虽然一直在积极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类环保问题,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局部仍有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和完善。呼和浩特市将根据此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督查组提出的相关要求立即行动,逐项梳理细化,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分解整改任务,限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